欢迎光临!今天是 2019年12月5日 星期四
我校三名同学荣获2015年度梅山地区“阳光少年”称号

作者: 无 | 发布时间: 2015/5/22 7:57:17 | 4295次浏览

我校三名同学荣获2015年度梅山地区“阳光少年”称号

我校冷宇、王晓雅、刘颖菲三名同学荣获2015年度梅山地区“阳光少年”称号。

此次活动由梅山钢铁公司老干部宣讲团、梅山街道关工委、梅山总校关工委共同组织评比。我校获奖的三位同学热爱生活、面对挫折积极乐观,是同学中的正能量。



【打印此页】 【关闭窗口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