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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5年雨花台区优秀班主任的通知

作者: 无 | 发布时间: 2015/4/29 8:25:54 | 2031次浏览

关于评选2015年雨花台区优秀班主任的通知

各中小学、中华中等专业学校:

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落实国家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,努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5年雨花台区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,并从中推荐5名教师参评南京市优秀班主任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全区中小学(含职业学校、民办学校)班主任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模范遵守国家教育法规政策,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热爱教育事业,教育思想端正。

2.为人师表,清正廉洁,严于律己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自觉抵制且不参与有偿家教及校外有偿培训,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。

3.热爱班主任工作,遵守《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》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,爱岗敬业,在工作中能遵循教育规律,关爱学生,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,得到师生和家长的肯定。

4.组织管理能力强,班级建设和管理有特色、有实效,所带班级班风正、学风好,整体氛围和谐民主,是积极向上、团结友爱的班集体;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,所带班级和个人均曾获得校级(含校级)以上表彰。

5.注重学习,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,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,参加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文章、或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相关会议上做过交流。

6.积极参加德育工作研究活动,认真学习钻研有关班主任工作的理论和方法,主动探索班主任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,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,形成有较高水平的班主任工作经验总结或德育论文。

7.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较强的组织能力,能协调处理好班级与任课教师、本班与其他班级等关系,注重与家庭、社区的联系与沟通,充分尊重并有效调动校内外教育资源,努力形成教育合力。

8.担任班主任五年(含五年)以上,且现为班主任,近五年考核等第为合格以上。

9.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教师,须有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非热点学校交流任教经历。

10.凡2009年、2012年已获得此荣誉称号的班主任,除有突出成绩外,原则上不参加评选。

三、评选名额

根据各学校班级数分配,请参考附件二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要遵循民主公开、自下而上、好中选优的原则,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:

各学校要公开评选条件,发动群众提名,广泛征求意见,集体研究决定。候选人名单要在本学校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,参加测评人数不得少于本校教职工人数的80%,多数赞成方可上报。上报区教育局前应在本学校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民意测验材料由学校保存备查。

2.推荐的人选要特别强调教师、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、强化班主任工作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、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实际贡献。对违背师德规范要求从事有偿家教、不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学校管理制度的教师,一律不予推荐。

3.要加大宣传力度。要将评选的条件和办法传达到全体教职工,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参与热情。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优秀教师、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。

4.区教育局将认真核实每位候选人的事迹和民意测验情况,坚持标准,好中选优。统筹考虑不同类型、不同层次的学校人员所占比重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201554521日,各学校进行宣传和推荐;

2015522日,各学校报送申报表和申报材料;

201552563日,区教育局评审。

20156369日,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推荐南京市优秀班主任候选人。

六、申报材料

1.《雨花台区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表》(参考附件一)一式二份,由单位填报,主要事迹一栏300字左右。

2.先进事迹材料一份,2000-3000字,由单位负责整理,不允许用个人总结替代。

上述材料电子稿发送到普教科邮箱njyhpjk@126.com;纸质稿加盖公章后报普教科办公室。

未尽事宜,请与普教科曹寅老师联系。电话:52883584

附件:1.雨花台区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表.doc

2.雨花台区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.doc

雨花台区教育局

20154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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